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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农村户口,我还在企业交了大半年个人社保,最终企业暂停营业了,我也没工作中了,如今乡村交养老服务,我乡村的养老服务交不进来,我就是城乡居民了。

综合法律 2019-12-02 1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归集体(国家)所有,农村的宅基地不是商品土地。农村居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不但是主动放弃了土地(含田、土、山林、水面)的承包权,也放弃了宅基地的占有权。
    若是农村居民,在拆迁时征收时,农民的宅基地可以获得征收补偿;而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原来房屋的宅基地,个人只有使用权了,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在征收时,只赔偿房屋的基本拆迁费,宅基地的征收补偿费,归村组集体所有。

  • 1、职工社保在当事人未达到退休年龄时,是不能转入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社保的一种分类)的;
    2、但是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同意接收当事人的社保关系的前提下,当事人是可以把社保关系转回户口所在地继续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的;
    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书、社保卡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具体的转接手续及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下文——单位未缴社保不能以现金补偿职工的相关规定:  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未缴纳是违法行为,但不能用现金补偿,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从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划拨。  因此,劳动者应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由他们监督原单位为其足额补缴社保费。  知识延伸——不缴纳社保费的法律责任  
    1、对未按规定期限纳费申报和报送纳费资料的,拒不接受检查和不提供纳费资料的,有意隐瞒工资发放情况造成不纳或少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欠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2、单位纳费人、扣缴义务人和纳费担保人在地税机关规定的限期内仍不缴纳费款的,地税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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