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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经三年没和我妻子在一起了,我也和她失去了联系。她的户口还没有转,只有结婚证。关于离婚我想做什么?我不想结婚,所以告诉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19-12-02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当将户口迁移或到户口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宿迁市为例,根据《宿迁市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二、参合对象
    (一)辖区内农村居民(含农村中小学生)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长期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和其他人员,可以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等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在新农合上一个缴费期至下一个缴费期之间出生的婴儿、退役的士兵,可以参加当年度的新农合;婴儿自出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父母为其申请参加新农合的,自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出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参加新农合的,自补办之日起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
    (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全部纳入新农合。
  • 涉外婚姻起诉的程序和向法院递交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需要原籍国大使馆认证,所在国公证。
    2、当事人的结婚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可以选择婚姻登记所在国法院进行司法诉讼。
  • 夫妻结婚,户口不在一起,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该项: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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