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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2万英镑本金,为期两年,利息高达1.6万英镑。我想解决一次,但是客服不同意。我已经偿还了6000英镑本金。我可以依法偿还多少?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12-03 1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因此,已归还借款部分,扣除应付利息后的余额,应当抵充借款本金。
    借款案件中,借款人在出具借条时,可以一并在借条上约定优先偿还本金。如果未约定本金和利息的偿还顺序的,视为优先偿还利息,后付本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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