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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摩托追尾事故了小车,可是他在公交车站泊车,这一到底是谁的义务

综合法律 2019-12-05 1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认定摩托车属于非机动车的,那么此时摩托车追尾责任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的就比较多一些,当然如果事故由摩托车一方故意造成的话,那么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认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话,则就要根据双方各自的情况承担一定的责任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交警应作出事故认定书,但责任比例应由交警进行最终认定,对方没有交强险只要有赔偿能力就不会影响你主张权利,其他具体事情可咨询律师解决。
  • 交通肇事追尾责任如何划分?
    1、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在夜间前车没有尾灯,而形成的交通事故,前车要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3、后车撞上了行驶中的前车而形成的交通事故,后车要负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6、前车溜车或倒车往后撞车形成的追尾事故,前车要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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