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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出走被爸爸妈妈捉到,打过一顿能算家庭暴力

离婚 2019-12-14 2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庭成员之间除了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方面的侵害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也就是说,不仅“动手”算家暴,“动口”谩骂、恐吓也算家暴。
  • 同居时发生暴力不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两人在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一方对另一方使用暴力等伤害人身安全的行为。不过这个算是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
    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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