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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能起诉4月份在学校脸部受伤的孩子吗?

刑事辩护 2019-12-02 1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也可以提起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被车撞了,赔偿误工费需要工资证明,但是除工资外还有其他收入的,也应该提供相应的工资报酬收入证明书。
      如果在正常的单位工资收入以外,还有其它的合法收入的,在原则上仍然是属于误工费的内容,受伤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受伤而减少的正常的工资收入和另外的其它收入。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的义务。所以,受伤处仍然应该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在减少正常单位工资收入的同时,也减少的其它的收入的证据。
      如果有证据能加以证明有其它收入减少的,应该由对方按责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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