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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信上买了假口红,删除了我,没有退款。

综合法律 2019-12-06 2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在网上买了东西有问题,对方不肯退款: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买到假货时的法律权利则不能完全与普通消费者应有的法律权利等同,实践中,职业打假人是否获得相应赔偿按以下处理:
    (1)职业打假人在一般的商品领域买到假货时,并没有明文规定能拥有赔偿请求权;
    (2)但是职业打假人购买到的是假药或者劣质食品,根据2014年1月最高法就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发布的司法解释,“知假买假”索赔是合法的,该《规定》明确表示“知假买假”不影响职业打假人主张其消费者的权利,因此在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买到假货了也同样能获得应有的赔偿。
  • 若在网上买到假货,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若消费者对网上购买的商品有投诉,首先应查询该公司的注册所在地,然后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投诉,投诉时,应提供所投诉公司的名称、地址,以及自身的诉求,相关部门将会跟进。  消费者购得的商品,若使用的标签不合规,属于工商局的商标处处理;若产品属于伪造品,则由消费者保护协会处理;“但若已经提请法院审判,列为民事案件,工商局会根据法院的判决行动。  商家涉及欺诈行为的话,法律规定消费者可获得双倍的返还。  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特点,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的证据收集: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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