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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结婚10年,无小孩,双方由于价值观、人生观方面的差异越来越让我无法忍受,现我明确提出离婚,但妻子坚决不同意,并以死相逼,她这种行为更坚定了我离婚的决心,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8-23 06: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就财产、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协议后,到婚姻登记地办理。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方到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且在新地方至今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则到连续居住满一年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分,有过错方可以不分或不分;小孩抚养权的确定要视哪一方抚养更有和利于小孩的成长, 一般2岁以下归女方抚养,10岁以还要征询小孩的意见,不抚养的一方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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