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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就是聘请的主厨在XX铁煮饭的有6年了,如今有重大疾病花了20多万元,企业都没有帮我交商业保险,我就是家中的主心骨,能给领导干部说申请办理大病救助吗?

保险纠纷 2019-12-07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只要当事人需要继续参保的,用人单位停止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原因)就要办理社保转关系转接手续;
    2、办理该项时,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事先咨询接收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只有对方同意接收该关系的,才能办理转接手续。一,转移社保关系的手续及需要的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第二代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3,个人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持接收单位介绍函,调出单位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二,社保续交的方式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2,具体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   工伤未报的部分,不能申请大病救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社会保险机构未报销的部分,只能是两种费用:一是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的费用,可以申请医保报销;二是超标准的费用,工伤的标准远比医保放的宽,工伤不能报销的超标准费用,应当有工伤职工自理。
      工伤与大病不相干,不能申请大病救助。
  • 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都是城乡居民,不过两者的保障能力不同,保障范围也不同。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也有分商业与社会的,在这里分开讲。
    如果是社会保险来看:
    1. 从报销范围来看: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2. 保障能力不同: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而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则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
    如果是商业保险方面看:
    商业医疗保险,一般是对社保进行的一个补充型保险。分为住院津贴型保险和住院报销型。通常是一年一保,也有保障终身的险种。重大疾病保险分为消费型,返还型和终身型。
    消费型的就是交几年保几年,费用低廉,保障高,可以用较少的钱做到最大的保障;返还型的话是保险期满时返回保额或者保费,保险期间有保障功能,同时也起到了强制储蓄的功能,有病的时候起到保障的作用,平安度过保险期,也能为养老金做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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