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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地产逐年升值,十年前朋友们卖的小房子能不能反悔不卖?

房产纠纷 2019-12-04 0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根本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有一条补充协议:"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买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则甲方(卖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所以,如果卖方在签订定金协议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违约,那么双方可自行协商违约金数额。
    协商不成买方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担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多少是根据实际损失而定。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以下(但不限于)因素来综合判断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a.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核心);
    b.违约方的恶意性程度;
    c.合同履行的程度;
    此外,购房人也可同时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已向居间方支付的代理费用。
    3、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人可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 住宅70年,商住两用是50年,商铺是40年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
    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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