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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已经为10级工伤购买了工伤保险,但工厂只支付12000元。这合理吗?

保险纠纷 2019-12-07 01: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 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工伤待遇审批表、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
  • 对于工伤保险,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针对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应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以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
    0.2%-2%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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