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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以每月4000英镑的价格租了一辆车,并签署了一份在网上租车的协议。现在生意不好,我想还车,但是对方说租期至少是6个月。如果我提前归还汽车,我将扣除5000英镑作为违约金。然而,我的收入每月支付一次,而不是从在线租车平台上提取。这真的是劳资关系还是仅仅是租车关系?该协议包括提前归还汽车和扣押费,以及六个月的租赁期。我去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以每月4000英镑的价格租了一辆车,并签署了一份在网上租车的协议。现在生意不好,我想还车,但是对方说租期至少是6个月。如果我提前归还汽车,我将扣除5000英镑作为违约金。然而,

交通事故 2019-12-06 07: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租车违约问题,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标价的30%,但不是说就按30%计,合同明确约定了具体违约金(只要不超过30%),就按合同执行,车主想多要违约金,如诉讼至法院,法院是不认可的。 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冲裁委员会解决。
  • 个人签订租车协议(租车合同)有法律效应,但是如果合同无效,没有法律效应。无效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认定无效,
    1.被胁迫签订,
    2.被欺骗。主要是违背真实意思就无效。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主张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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