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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缴纳社保人死之后亲属隔了一年多去申请办理退保险可以退吗?

保险纠纷 2019-12-17 15: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以上都需要复印件).参保人员照片.到社保登记窗口办理新开户登记.
    新开户后发给社保登记证.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计算每月应缴金额.
    缴费.
    由企业填写手册,由社保复核.
    医疗卡三个月后发放,发给参保人.
  • 在满足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退保的情况下,社保退保所需资料:
    ( 1 )死亡证明书;
    ( 2 )养老保险手册;
    (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社保退保办理程序:
    ( 1 )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退保审批表;
    ( 2 )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
  • 根据社保法的规定,个人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有继承权的人可以继承死亡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不是工资权。具体如下:
    1.最新的社保法是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社保法规定,个人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养老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就是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能继承的只是个人账户余额,换句话说,就是个人缴费累计的金额,单位缴费部分是归国家统筹,个人不能继承。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t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t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t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t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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