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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房子后,出售房子的底层债务有什么风险?

房产纠纷 2019-12-06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同时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
    1、评估价格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5、确定拍卖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7、确认拍卖结案
    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
    司法拍卖的部分信息在网上已经公开,如北京法院网、重庆市产权交易所网站司法拍卖版块、淘资产网等。司法拍卖也是新兴的投资渠道,特别是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有较好的获利空间。

  • (一)房地产拍卖登记需提交资料
    1、申请书;
    2、当事人身份证明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
    3、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房地产权证;
    5、拍卖成交确认书;
    6、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出让或需补办出让手续的房地产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
    8、契税完税证及契税完税贴花;
    9、拍卖公告;
    10、其他有关文件。其中自愿委托拍卖的,除需提交上述1—9项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拍卖合同;人民法院等强制拍卖的,除需提交上述1—9项资料外,还需提交:1)拍卖委托公函;2)生效的判决和调解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应缴费用和相关税费房地产拍卖(除出让土地使用权拍卖外);属于房地产二三级市场交易,通常需缴纳下列税、费项目:
    1、拍卖佣金;
    2、营业税及其附加;
    3、印花税;
    4、契税;
    5、交易手续费;6评估费;
    7、登记费;
    8、合同公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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