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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第一胎是双胞胎宝宝,生二胎归属于三胎吗,报帐吗,能上户籍,念书吗

综合法律 2019-12-08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只要当事人接受过处罚,缴纳过罚款的,不会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 户口与孩子上学有很大的挂钩,如果户口非本地的比本地户口的小孩上学要难些,所需的材料更多。
    外来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孩子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 无论是一胎还是二胎。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由于各地的户籍登记制度有所不同,因此,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婴儿的户口登记,除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外,还需要什么证明,应该及时向户籍登记机关咨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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