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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通残疾事故受害人没有钱赔偿,如何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 2019-12-06 14: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主要看伤残等级赔偿的金额是多少,如果事故双方均有责任,在交强险范围内的损失不根据责任的,只有损失超出了交强险,再根据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其中交强险的限额在有责的情况下是
    12.2万,其中1万是医疗费限额(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和营养费),11万是死亡伤残限额(包含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还有2000元是财产损失的限额。无责任交强险的限额是医疗费1000,死亡伤残11000,财产损失是
    100.所以要根据你的损失确定是否区分责任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需要对方提供证据,如果无法提供纳税证明,参考如下法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是不包括伤残赔偿金的,也不包括精神损失。只有物质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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