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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宝安区五年前卖过商住楼还能申请公租房吗

合同纠纷 2019-12-10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
    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 公租房租满5年就可以进行交易,近几年来,国家重点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
    1、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
    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
    3、关于业主住满5年后,购买的价格计算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
    所以公共租赁房不满五年规定上是不得上市交易的,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另外用虚假信息骗取公共租赁房租住,将强制要求其退出。
  • 你好,关于公租房买卖的问题各地政策不完全相同,目前的趋势是:公租房可租可售。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纳入公租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承租或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连续租住公租房满五年,也可以申请购买其所租住的公租房。  例如: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本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条被大多数新就业职工所忽略);   
    3、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预计未来将逐步调整为8倍);   
    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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