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们在1983年住在一起,生了一个没有结婚证的孩子。

离婚 2019-12-10 2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登记结婚的只是同居关系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 购成事实婚姻需要双方当事人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才构成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琼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