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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男方在服刑期间,女方是否可以申请离婚?要如何办理手续?

离婚 2018-08-23 1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 你好,关于服刑期间能离婚吗的问题,我国目前离婚是实行协议离婚,由于这对夫妻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一起,因此只有通过法院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可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将起诉状送达给服刑一方,并让他签字同意。如服刑一方不同意签字,法院同样可以安排开庭的时间,在服刑一方服刑场所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判决。  虽然一方属于正在服刑的犯人,人身自由受到剥脱,但是我国法律对离婚的判决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公平合理的。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离婚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下列证据:  
    (一)结婚证书和个人身份证;  
    (二)有关婚前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  
    (三)有关婚后感情状况的证据材料;  
    (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五)家庭财产清单,并附上该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材料;  
    (六)双方经济收入情况及生活现状的证据材料;  
    (七)住房、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证明材料;
  • 婚 姻 登 记 条 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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