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果有50年历史的共管公寓到期了,国家赔偿了呢??

国家赔偿 2019-12-09 15: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方法有以下几种:
    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对于共同拥有的业主,业主共同联名提出,补缴土地出让金,出让金价格一般低于同类市场价。若再次申请,规定不超过30年。
    国家回收土地,而土地上的建筑则进行相关经济补偿。
    因为土地是国家的,有使用权限;而房屋建筑属于个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拆迁安置。因为大多数房子使用不到70年。
  • 我国法律中的有关条文明确规定了房屋产权办理的手续以及需要的相关材料,同时在办理房屋产权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楼盘竣工入伙后可以办理产权证;
    2.须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代理人携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
    3.按揭业主房产证由按揭银行领取;
    4.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
    0.15%加5元;
    5.在房产证办妥之前,业主如更改联络地址、电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与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