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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人员工资怎么算,因为合同还未到期,

合同纠纷 2019-12-16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工资的计算,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 合同未到期,公司准备裁员,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并按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第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至一年内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第二,您在咨询中说的不是特别清楚,如果在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单位违法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因为您工作不满一年,所以对于公司的违法解除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第三,如果是您主动辞职的,那么您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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