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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将员工的离职提前一个月。 否则,就要罚款五百元。 离职申请书上写着这个合理性吗公司还拖欠员工的工资

合同纠纷 2019-12-09 23: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那么劳动者离职享受什么待遇?离职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劳动法具体如何规定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工之日即为劳动关系建立之日。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按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知识延伸——离职  
    一、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离职与离岗有共同之处  【离岗】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领导成员或中层干部),虽然未到法定退休、退职年龄,但又有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离职手续,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现象。离岗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一律不变,仍与原单位保持工作关系,但不占单位的干部职数和编制人数。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若公司有上述违规行为,你可以随时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与社保类似。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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