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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我以现金形式成为该公司单店股份的股东。我于2019年3月底离开公司。现在公司强迫我撤回我的股份。撤回的股份仅为合同签订时原始股份的三分之一。

综合法律 2019-12-13 08: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权继承问题,相应的股份应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若有遗嘱继承,则遗嘱继承优先。继承人是否依然保存股东资格,首先要看公司章程是如何约定的,若公司章程有继承人可以成为股东资格的约定,哪么董事会无权强制合法继承人退出股东资格。
    若公司章程没有此规定,互相协商解决此股东资格问题。你作为过世家人的委托的,身份只能是委托代理人,依据相应的委托内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你若在公司没有任任何职务,不享有公司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 持股人是可以转让股份的,如果诉讼的话建议委托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 股东无论是否退股都不需要承担公司借款。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公司拥有的是经营权,这两个权利是分离的。公司向银行贷款,承担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公司,不是公司的股东,无论股东是否转让股份退出公司,都不直接承担对银行的还款义务。
    签字是表明股东同意公司贷款即便约定担保也应该由受让者承担责任和权利除非还有有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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