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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我离异了,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一个男的,我并与那时起开始了我自己的事业,事业很顺利,这个事业是我自己做起来的。我和他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我曾多次抓到他与别的女人有不正当的关系,多次与他分手,可是他看我生意越来越红火多次对我进行威胁,并多次拿刀去我家,这时我才了解他的前妻是喝药死的,而且死在了一个山上,那个山正常人都很难爬上去,更别说是他换了抑郁症的妻子,他经常说要带我去那坐山上去,我很害怕,我也是有父母和孩子的人,我害怕他伤及我的家人。我曾经常对我说,他要脱光衣服去大街上装疯子,这样他就可以被认为是“精神病”,就可以刹人不犯法。这次我与他分手后就躲到了外地,可他还是纠缠我。他现在在想和抢我的生意。我不想酿成悲剧的发生,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8-23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其他同居纠纷,你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个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 没有登记结婚的只是同居关系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如果是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是被胁迫结婚的,你可以到民婚局婚姻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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