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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的门市部,转让费是20,000元,租金另付!租金合同还有三年,房东想卖掉房子!请我搬出去!我的顾客在处理信用卡时必须归还他们的卡!我能动,对吗?如果你搬出去,你如何补偿?合同没有规定违约赔偿!

合同纠纷 2019-12-09 08: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一房数租合同有效吗? 债权具有平等性,因此数个合同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就都将有效。只是只有一个合同能得到履行,其他合同将会出现履行不能的情况,债务人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者优先。都未合法占有房屋的,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优先。都未合法占有或者办理登记备案的,合同成立在先的优先。

    《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承租人通过强占、欺骗等非法手段占有租赁房屋的,不在此列。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虽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享受优先履约权。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即合同成立时间在先,判断标准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更严格地说,是当事人中最后签字盖章的时间。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该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对于承租人的效力之一就是支付租金。租金是租赁物使用收益,支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对出租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约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就构成违约。
    但出租人解约前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仍逾期支付,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 租房不签租房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是有一定影响的,但法律并不是强行要求租房时就必须要签订合同,或者必须要签订书面租房合同。一般房租按照当初双方口头约定支付,发生纠纷可以先更房东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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