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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在同一省同一地区的两个不同县级市,被告恶意拖欠借款,原告可以在原告当地县级法院起诉吗?原告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据,可以起诉吗?

离婚 2019-12-10 1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 对方借款不还可以起诉对方,一般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胜诉后如果对方仍不还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自身没时间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根据借条约定的内容,并结合其他证据,建议你带上书面材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 没有欠条(借条)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想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债务人自己承认外,债权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和责任。n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欠条(借条)属于直接证据。
    在没有欠条(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n建议债权人在通过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证据时,可以通过债务人自认的方式,比如找债务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你们存在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通过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
    n然后可以通过去法院进行诉讼的方式解决,这种债权一定要尽快解决,可能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可能。只要距您最后一次向他追讨欠款没有超过两年即可,如果超过两年属于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享有抗辩权,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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