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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异2年了,有小孩子,如今一个7岁,一个5岁,妻子一个小孩都不必2个都跟我一起衣食住行,妻子都不想要给赡养费,不帮我都不强制规定,我想要资询的是,如今小孩小她不给赡养费,到她年纪大了之后小孩在法律法规上带抚养她的义务吗,感谢我离异2年了,有小孩子,如今一个7岁,一个5岁,妻子一个小孩都不必2个都跟我一起衣食住行,妻子都不想要给赡养费,不帮我都不强制规定,我想要资询的是,如今小孩小她不给赡养费,到她年纪大了之后小孩在法律法

离婚 2019-12-12 14: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本案原告的父亲与母亲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
    但由于原告父亲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原告所需,影响到原告今后的健康成长。此种情形下,原告可依法要求母亲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 子女抚养养系变更的确定标准 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的实际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原已确定的抚养归属可以依法予以更改。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
    对于前一种情况,如果变更抚养归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则应准许双方的协议。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予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同居期间生有孩子后而不对孩子进行抚养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婚生子女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同居双方都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逃避此抚养义务,若不对孩子进行抚养则可能触犯刑法的遗弃罪,这就是不养费婚生子女可能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所以应依法应当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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