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借给别人的钱,别人不给打借条,我怎么起诉?

债权债务 2019-12-15 17: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么打借条?借条做为一种常用文体,其使用是表明双方借贷关系,也是保障履行正常债务关系的最有效凭证。对于借条的书写格式及要领,可按以下方法步骤来做为参考。
    首先要注重格式的规范性。
    通常借条由三部分组成,标题(即“借条”字样)、正文以及署名(由借款人和借款时间组成)部分。
    其次,要写明借款事项及原因,以及借款的金额,同时要用大写来标明金额的多少。
    借条不包括还款相关事项,如需则需要另附还款相关协议。
    另外,对于借条,在书写时应选择较大字号的文字,以防止被恶意修改。

  •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3、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4、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5、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可以起诉的,去包工头所在地,即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后法院如果还是不能联系到他,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之后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判决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冻结银行卡、扣划等方式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四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