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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和她年前定的亲,过完年我提出结婚她不同意,甚至没有结婚的意思。他说他没有玩够。我们定亲那天和媒人一起买了3000多元的衣服,手机1000元摩托车4880元彩礼钱10000元假如我起诉能拿回多少钱?她们家人就是不往外拿钱怎么办,

离婚 2018-08-23 1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双方没有实质性夫妻生活,可要求返还。
  • 结婚是一件大事,而中国人结婚之前都有一般都订婚的仪式,伴随着订婚的就是彩礼问题了,彩礼在双方结婚的时候通常不会出现问题,可如果婚没结成,或者是刚结就离的时候就容易有问题,给付彩礼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行为,但是如果就彩礼问题出现纠纷,也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 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婚没结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具有来说,有一下两点:  
    一、最终决定结婚彩礼是否返还,主要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进行判断。 一方给付彩礼后,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除非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除非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二、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其次,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没有夫妻之间互帮互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上真正的共同生活也还没有开始。最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以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最后,一般请求彩礼的返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即如果在给付彩礼后有上面所说的三种情况的,当事人要在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如果过了两年的,那权利得不到保护,想到拿回彩礼就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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