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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贷款利息受法律法规维护吗?上诉人提起诉讼到人民法院,贷款利息照算還是停止贷款利息?

诉讼 2019-12-12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法院已经对其资产进行拍卖,那么就是按债权人起诉法院判决书执行。但如果是债务人已经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只能在债务人破产清算后,根据清算后债务资产情况,按比例偿还债权人,并要按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无抵押的债权人应该是排在比较靠后
  • 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关于审理借贷案件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 信用卡会有一个免息期,在还款日之前还款的话是不会产生利息的,但是如果逾期的话就会有滞纳金了。
      以一张10000额度的信用卡为例,该卡账单日为每月10号,最后还款日为每月的30号。持卡人在11月1日刷卡消费10000人民币,11月10日出账单,最低还款金额为消费总额的10%——1000元:该持卡人如果在11月30号前存入10000元进行全额还款,是没有任何利息和滞纳金的产生;
      如果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即在10号以后,30号以前只往信用卡里存入1000元,就会产生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等到12月10日再出账单的时候,会产生总额为200人民币的利息,其计算方法为:10000(上月消费)乘以40(记账日至当前账单日的天数)乘以
    0.0005(利息)=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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