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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赁店不能经营自己的营业执照,它能取消合同吗?

合同纠纷 2019-12-15 12: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在职期间也是可以申请仲裁
    2、离职一段时间后一年之内也是可以申请仲裁
    3、不一定是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首先,要先起一个字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 +组织形式组成,最好多准备几个,很容易重名的。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 (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工商部门会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有效期半年,前置审批证件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营业执照。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例上规定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实际上很少,需要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3、经营场地证明:
    如是自有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如是租赁房屋,申请人在和房东签好租房协议后,应索要房东的身份证件和房产证复印件,(没有产权证的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房屋所属证明)如果房屋产权证上不是商业用房(如村里宅基地),还需到房屋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房屋从住宅转商住两用的证明。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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