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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原有房屋会影响租住公屋吗?寻求解决方案

综合法律 2019-12-17 1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不可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您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应当说明真实情况,并明确交房时间,过户手续办理以及违约责任等。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 你好,关于公租房买卖的问题各地政策不完全相同,目前的趋势是:公租房可租可售。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纳入公租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承租或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连续租住公租房满五年,也可以申请购买其所租住的公租房。  例如: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本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条被大多数新就业职工所忽略);   
    3、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预计未来将逐步调整为8倍);   
    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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