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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人们开封市杞县XX的农户,车祸事故后误工费按哪些规范赔付!

交通事故 2019-12-13 11: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标准,赔偿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3年度河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陪护人数×陪护时间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1、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  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2、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综上可以看出,所谓的工伤并不一定要求在办公场所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的损害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也可以算作工伤进行有关的工伤保险赔偿。
  • 人身损害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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