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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赔偿双方主要责任人的伤害和汽车损坏?

损害赔偿 2019-12-16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事故赔偿责任确定: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三)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确定交通赔偿责任的方法  归责原则就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后,根据何种标准和准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它既是认定侵权构成,处理侵权纠纷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侵权损害赔偿原则的基本准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其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就是行为人行为时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对一般侵权责任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有特殊要求:
    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告只需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及与其有因果关系。
  • 如果是你主责对方次责,你们双方的损失都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2000以内,可以走互碰自赔,也就是你的保险公司修你的车,对方保险公司修对方的车;也可以是对方保险公司修你的车,你的保险公司修对方的车,这种情况是不用出费用的。超出限额部分,如果你有商业车损险和商业三者险,你的保险公司承担双方修车费用的70%,对方保险公司承担30%(如果对方没有商业车损险和商业三者险由对方个人承担)。
    如果你只有交强险双方损失超出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的部分,由你个人承担70%,对方保险公司(个人)承担30%。
  • 交通事故责任中负主要责任应承担的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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