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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婚姻存续期间,老人去世了,房子转让给了我的爱人。15天后,我们要离婚。你有我那份房子吗?

离婚 2019-12-13 1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房产还在按揭的话不可以过户给孩子,房管部门不受理该类房子的产权过户;  需要先还清贷款、注销抵押后才能过户到孩子名下,如下:  
    1、析产过户:  因是直系亲属,可以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父母等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准备好当事人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产权变更申请标灯到房管部门办理即可,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  
    2、买卖过户:  和普通人一样、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办理。
  • 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承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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