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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能够注册分公司吗?有木有有关的法律法规条文适用?

房产纠纷 2019-12-15 1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 分公司是非法人机构,所以是没有注册资金的,分公司没有股东只有一个负责人,分公司的税务可以申请由总公司进行核算也可以申请分公司独立核算。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 合伙企业注册与个人公司注册程序一样吗?  合伙企业注册程序  
    一、办理机构:  xx市工商局各分局注册登记处(科)。  
    二、登记管辖:  工商局各分局负责登记管辖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册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五、注册证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与经营场所证明;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核准通知书;  
    6.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7.法律规定须报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六、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咨询→领表→登记→领照;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七、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注册公司的程序  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登记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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