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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宁波农村的祖籍可能需要重新安置,但是我们在祖父母给我们的房子里没有户口,所以我们可能无法得到一个重新安置的房子。如果我们把房子给在当地有户口的表兄弟,我们能得到重新安置的房子吗?

房产纠纷 2019-12-14 09: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政府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继承。实际上是被继承人生前房产的自然、合法的转化而来,当然也就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可以继承。如果房子是遗产,房子被拆迁只是遗产的方式发生了变化,遗产的性质没有变,所以,拆迁以后的补偿就是遗产的具体数额,再按照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和位数对遗产进行分割就可以了。

  • 1、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因为政府征收行为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2、在现实中,安置房的种类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种房屋一般是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的。那么对于此种房屋,自然银行在5年内也不接受抵押。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非因公共利益,其实是涉嫌违法征收的)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房屋如果证件齐全,则如同市场上的商品房一样,正常交易流通,可以随时抵押。
    (3)因各种因素(如征收方手续不全等),专门配建的回迁房,往往办理不下房产证,这种房屋,银行是不接受抵押的。
  •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 房子有按份和共同两共有方式,按份共有的,可以标注所占比例,共同共有的,表明平均占有。 当然,房屋过户时你也可以在买房合同中予以注明,而此合同房管所是备案的。如果是婚后办理房产证,当然会在房产证上显示夫妻关系,且共同共有。
    一般而言,房屋产权分割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分割,另一种是通过法院进行裁判分割。 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是指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裁判分割 裁判分割一般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分割,分为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折价分割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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