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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被一辆电动车撞了,身上有许多瘀伤。双方都有责任。他们已经去医院检查了。他们应该如何补偿

交通事故 2019-12-15 06: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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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电动车撞人后应当依法赔偿相应的费用,受害人理应获得上述侵权损害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遵循以下程序理赔:
    第一,报警,由交警队根据事故现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这是索赔的依据;
    第二,积极住院治疗,治疗终结后,依据治疗费单据,住院病案,诊断证明,用药明细,向对方索赔;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起诉的时候将司机,车主,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 医院,责任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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