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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是爸爸的姓名,可是父亲去世了,能够 让妈妈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办理手续给孩子吗?如果可以的话必须哪些花费?大约价格多少?

房产纠纷 2019-12-15 14: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和补充合同正本。
    (二)商品房销售的原始发票。
    (三)房屋的外部测绘调查和平面图的原计划。(如果房屋测绘报告的格式,它仍然需要出具竣工验收证书,填写申请表丽水城市的房地产登记,新格式仅需要提供原始实地调查测绘的建筑和家庭基础层次的计划。
    )
    (四)纳税证明(契税)
    房产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5)已婚的需要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要提供原件校验)。
    2、结婚证复印件(原件校验)。
    3、如果一方未能出席该活动,则应提供私人用章。
    第三人受委托的,还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私人用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确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该房子并不完全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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