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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另一方同样义务,出了车祸事故,第三者给于赔付吗

交通事故 2019-12-22 2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二)营养费: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医嘱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
    (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领取退休工资,无误工费用)。
    (四)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五)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方的证明,已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六)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费用,(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七)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
  • 同等责任,赔偿双方机动车 双方都有交强险的话 车辆损失2000元以内 各自找各自保险公司理赔 也就是所谓的互碰自赔,不过保险公司2个车都要拍照。
    如果损失大于2000 就是 互陪 2000元以外 按责任比例赔付
    举个例子 你损失3000 他损失5000
    你赔他 2000元+
    (5000一2000)×50% =3500 剩下的1500他自己保险承担
    他赔你 2000元+(3000-2000)×50%=2500剩下的500你自己保险承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理论上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伤赔偿。由此可以看出,如果以你为发生车祸而造成了损害的,则可以通过向车祸责任方请求支付车祸赔偿,也可以在法律规定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请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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