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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商业贷款买了一栋房子。我和银行签了一份合同。我没有扣除抵押贷款。我不会装饰房子。我应该如何解决它?

银行 2019-12-21 1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如何按揭贷款买房  
    1、填写抵押贷款申请书、提交审核;  
    2、进行房产评估(先交300元评估费)、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签订合同);  
    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5、到期还贷;  
    6、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二、按揭贷款买房要如何办理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 只签订购买合同并写有夫妻名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属于物权待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先对案件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出资人变更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人,无法变更的,按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确认(有一人算一人、有多人算多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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