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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夫妻共有财产,丈夫在媳妇不知道的状况下质押了

抵押担保 2019-12-19 2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协商解决,存在共同财产的,先由夫妻双方通过共同财产来进行清唱。
  •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另外夫妻还可以依法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的某些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或各自部分所有。但这些前提是合法夫妻之间才适用,只要有结婚证或者双方的约定即可。
    如果是非法同居关系,就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要想按共同财产分割,就得举证是自己出资或出力共同劳动、经营、购置所得。如果没有证据,即便真的完全是你一人投资购置的,而对方持有发票等证据,也只能判归对方。
    这一点与合法夫妻是正好相反的,合法夫妻不用证明就是共同的。
  • 2018年1月16日发布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在该解释法中,其中最值得引起关注的是:明确规定,未经配偶同意的债务不算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这对于保护婚姻中弱势一方的权利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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