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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17周岁以上给他人贷款担保可是贷款人不还款我是否要还

债权债务 2019-12-18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借款合同中的担保问题:我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了: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然后是你在合同中所写内容属于连带保证责任。
    我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借款还完后,对方不归还借条及担保合同,保留还款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需要对其履行任何付款的义务;
    有权要求其返还借条;
    如果原债务人在此问题上纠缠不清而影响工作、生活的话,完全可以主动一些,请个律师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返还非法占有的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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