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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老公两地分居5年,找不着男女双方,想离异,用哪种证实两地分居5年

离婚 2019-12-16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的解除、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在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对方承认分居事实,就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如果对方不承认,那么可以要求邻居、单位同事(如果他们的确可以证明的话)证明,分居后如果是住亲戚朋友家的,可以要亲戚朋友(或者是他们的邻居)证明,如果是租房子住的,可以让房东证明。
  • 首先,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就不需要准备任何分居证据,直接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根据《婚姻法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其次,如果双方想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分居的时间,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应该提供分居证据。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提供其献血证是可以作为其在献血地居住的证据的,但是还应该提供居住证,或者邻居的证言证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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