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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掉了,可是有影印件,并且补办了临时身份证,能够申请办理离...

综合法律 2019-12-19 02: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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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按照《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行做法,身份证丢失后,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挂失并补办。
  • 需要本人前往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不满16岁,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 临时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而今过去数月还未支付,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求助,由劳动监察责令支付。用人单位依然不支付的,你可以在经济补偿金之外主张经济补偿金50——100%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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