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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现阶段只能企业营业执照,还没有开公账帐户。法人变更得话必须自己在场吗

综合法律 2019-12-18 0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诉讼中法人变更的,起诉的是单位,不影响法人的变更,应诉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就可以公司是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公司法人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原民事责任的承担,所以依然可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公司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 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这一步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流程: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其中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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