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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判离婚,没有财产。这个人是过错方。一所房子是这个人的名字,已经被这个人封了起来。我该怎么办?此外,离婚前,他和别人住在一起,买了一栋房子。房子的名字写在另一个人的名字上。这所房子应该是我的一半吗?他从家里拿走了钱,从公积金里拿走了钱。他现在已经退休了。我被判离婚,没有财产。这个人是过错方。一所房子是这个人的名字,已经被这个人封了起来。我该怎么办?此外,离婚前,他和别人住在一起,买了一栋房子。房子的名字写在另一个人的名字上。这所房子应该是我的一半吗?

离婚 2019-12-19 12: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决离婚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具体的认定标准是: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
    感情确已破裂,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占主导地位,而调解无效,仅仅处于辅助地位。因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婚姻法坚持诉讼离婚的唯一法定条件,即破裂主义原则。

  • 1、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2、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纠纷谁先提离婚对后果是没有影响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夫妻婚前财产各人归各人,夫妻婚后财产平均分,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可以适当给无过错方多分。整体来说,婚姻纠纷中的难点不是财产分割,第一位的是感情是否破裂,第二位的是孩子的抚养问题,第三位的是证据问题,过错的证据,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夫妻之间的证据是最难搜集的,最后才是财产的分割问题。
  •   规定是夫妻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属于两位共有的财产。
      一方有家暴等过错,对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
      如果双方分割财产和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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