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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因打伤人,致使轻伤,刑事拘留期限到了,没放人,逮捕令又没出,为什么呢??

综合法律 2018-08-24 0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拘留和逮捕的期限规定如下:  刑事拘留:  A一般情况:公安3日内提请批捕,检察院7日内批捕,即拘留不超过10日。  B特殊情况:公安在3日基础上可以延长1——4日,检察院7日批捕,即拘留不超过14日,C更特殊的情况(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公安在3日基础上可以延长30日,检察院7日批捕,即拘留不超过37日。
      逮捕:  检察院批捕后才能由拘留转为逮捕,逮捕的期限截止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即法院判了,逮捕才能结束,或变为服刑(有罪),或释放(无罪)。拘留和逮捕都是强制措施,不是刑罚,针对的对象是嫌疑人不是罪犯,不具有惩罚性,而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预防性措施(怕嫌疑人逃避诉讼)拘留是公安紧急情况下应当逮捕而来不及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时采取的临时性措施,一旦嫌疑人被控制,应当立即提请逮捕。
  •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生自由的强制方法。  期限: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3+4+30),但可能在我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37日内批捕,逮捕送达逮捕通知书。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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