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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轨四年,给了她40万元。我有借据。分手后我能回来吗?

离婚 2019-12-17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 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 分手费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一直都存在着争议。有人认为,分手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也是他自愿支付的,如果双方之前就支付分手费签订了一份协议应该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形式来处理,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分手费是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不应当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且这种民间风俗有悖于社会道德准则,即便是在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也不应当予以支持。
      分手费是一种新时代的产物,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一方为了偿还自己的“情感之债”,弥补对方的“情感伤害”,以寻求心理平衡,而自愿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或双方协商约定一方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
  • 婚外情分手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双方都有家庭,分手后女方自杀,那么男方负什么法律责任?”
    双方都有家庭,分手后 —— 这里明确表明了,双方都为同时出轨,并且是两个家庭的出轨人相结合。
    这里的两人应该都会受到道义的谴责,而不受法律约束。
    但,题主所说的信息有缺失部分,就是没有交代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
    如果双方都有家庭的基础之上,再次结婚。双方都属于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没有重婚,男女双方的家庭都选择解体,即离婚以后,题主所说的双方又选择结婚的。
    分手也就是离婚了。
    离婚后,女方自杀,一般而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但特殊情况就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
    其二,行为人的行为与他人自杀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其三,行为人对他人自杀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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