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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二个结婚的女人。我带了一个儿子来嫁给我现在的丈夫。他的父母在孩子们三岁时把他们带到这里。我已经想离婚67年了。他让我补偿他父母多年来的辛勤工作。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2-19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主要处理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抚养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 男女双方想离婚,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性质上说,属于共同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属于双方或一方的收入,无论各自收入的数量多少,也无论其中一方有无收入,夫妻作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夫妻双方因为婚外情的原因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需要进行庭前调解,可以直接依法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婚外情的过错一方支付其相应的离婚赔偿,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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